2016年10月27日,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违反“三项规定”(即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;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;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),被处罚25万元,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。 三者的认购金额,相加为2800万元。
尹姝贻2016年10月27日,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违反“三项规定”(即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;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;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),被处罚25万元,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。 三者的认购金额,相加为2800万元。
尹姝贻